摘要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出处
《天津造纸》
2018年第1期27-36,共10页
Tianjin Paper Ma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