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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要瞄准焦点、打到痛点、消除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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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责就要担当,失责必受追究。对失责干部进行问责,必须要落到点上、打到痛处,才能真正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一要瞄准“焦点”。问责要分清主体,抓住“关键少数”,盯住重点环节。同时要精准区分内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格区分、准确研判,既查清责任事实,合理区分责任追究的界限,又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区别不同情况。
作者 刘丰信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8年第22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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