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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履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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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粮食行政管理是政府针对粮食这一特殊重要的商品实施的有效行政组织活动,在具体管理中主要体现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流通统计、行业指导和行政协调等方面职能。粮食部门是主要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卫生、价格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
作者 田永霞
机构地区 德州市粮食局
出处 《齐鲁粮食》 2018年第10期19-24,共6页 Qilu G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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