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主权豁免原则基于奥本海国际法中"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原则形成,并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当前,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现代国家与外国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跨国经济纠纷增多,为保护私人和法人的利益,国家豁免呈现出由最初的绝对豁免向限制豁免发展的趋势,享有豁免权的国家行为的范围逐渐受到限制。限制豁免的理论依据和其所涉及的国家行为划分标准在国际法学术界还未有定论,但在实践中"国家双重行为论"和"混合标准"已经为大部分国家所接受。为适应国际社会新形势的发展,一些曾主张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在实践中也慢慢转向限制豁免主义立场。联合国大会2004年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首次确认了国家及其财产的限制豁免原则,为国家主权豁免的实践提供了一个统一且灵活的标准。本文简要介绍国家主权豁免原则的基本情况,大致阐述限制豁免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并简单探讨各国限制豁免理论的实践和我国对国家主权豁免问题所持有的立场与态度。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第10期241-245,共5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