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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的省部级高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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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9月4日,经上级院指定管辖决定,由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巨额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刘善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作者 冰峰
出处 《检察风云》 2018年第22期25-27,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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