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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获判环境公益诉讼案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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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污染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获法院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企业赔偿环境损害数额人民币36.54余万元,鉴定评估费2.5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本案系2018年公安部、环保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案件。
作者 黄潇筱
出处 《检察风云》 2018年第22期60-61,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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