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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骗局 刑罚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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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2月,蒋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在砀山做广告业务的方某某。蒋某某对方某某谎称自己的爷爷是原县委书记,可以通过关系为其争取到砀山县全县范围内的灯杆灯箱广告审批项目。同年12月22日,蒋某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名骗取方某某现金2万元。后广告审批项目没有结果,方某某遂联系蒋某某,发现蒋某某更换联系方式无从查找。
作者 胡贝贝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第2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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