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剽窃行为,是指混淆作品或者作品中部分要素出处的行为,也是一种不当署名.而文学作品剽窃行为则是以文学作品作为剽窃客体的侵权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众多的文学作品的创作、存在和传播都与互联网密切相关,进而形成了一个新的作品范围即网络文学.虽然理论界对于文学作品剽窃研究较多,但网络文学剽窃行为显然与传统文学剽窃行为有所不同而显现出其独有的特点.这就促使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网络文学剽窃的相关问题,研究网络文学作品剽窃行为的规制路径.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8年第38期183-184,共2页
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