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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民事责任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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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探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民事责任问题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上述立法是国家用法律手段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民主权利。
出处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1年第1期46-48,共3页 Liaoning Taxation Colleg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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