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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税务机构分设的反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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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我国的财政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实行“分税制”,税务部门也一分为二,分设成国家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管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分税制改革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有力举措,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但分设税务机构是弊大于利、深感不妥。本文就此问题斗胆犯颜陈以拙见,以资参考。
出处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5年第4期15-17,共3页 Liaoning Taxation Colleg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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