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逸"的精神是中国传统的哲学精神,"逸品"是中国书画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在魏晋时期,"逸"的精神表现得最为充分,它是个体的超逸精神,遗世独立,不随波逐流,完全自由豁达的精神境界,以自然为尚、以简为尚,最终达到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宇宙诗境。"逸品"作为书画品评的标准最早出现在李嗣真的《书后品》中,之后历代的书画家对其有过不少的评论,时代不同,逸品的地位和意义也有所差别,但"逸"的基本精神是没有变的,那就是崇尚自然,提倡个体的超逸精神,反对成法的束缚。历史发展到今天,"逸"的精神和表现形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它依然是书画家们的最高精神追求。
出处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132-135,共4页
Journal of Lesh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