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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受到91亿元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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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8年第6期89-9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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