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秦律十八种》中的《仓律》篇予以集释,就一些字句提出理解:21简的“比黎之为户”,是指排列万石之积并施行封缄,反映了粮食入仓与封印的程序,“为户”是指收纳结束后对仓门进行封缄这一程序;据里耶秦简的出稟记录,具有出稟权的还有乡级官员,故21-22简的“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稟者各一户以气(饩)”,可读为“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稟者各一户以气(饩)”;23简的“唯仓自封印者是度县”中的“是”,是提前宾语的结构助词,而“非入者是出之”及24简的“其前入者是增积”、“其它人是增积”之“是”同“之”,是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用法;45简“赍食”的含义,应指由公家派发口粮而非出差者自行携带;54简的“总冗”或可有两种解释,即召集未处于轮值服役的更隶妾与召集冗隶妾;55简的“守署”与“垣”相对,指在原派遣地工作而非“伺寇虏”;56简的“舂司寇”不宜理解为“由舂减刑”,如果“城旦司寇”是指城旦舂的监管者,则舂司寇亦可同此理解;57简的“犯令律”,指惩治不遵守法律行为的律条(或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