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拉开了中国近代民主宪政的序幕。晚清的宪政运动,极尽鼓噪,并先后出台了《钦定宪法大纲》和《重大信条十九条》。但《钦定宪法大纲》只是为日后的君主立宪提供了一个宪法性的框架,自身并未成为当时实施君主立宪政体的基础,当时的政府也没有将《钦定宪法大纲》作为它运作的指导性文件。而《重大信条十九条》是应付辛亥革命的仓促产物,又很快因为辛亥革命的胜利而成为历史的陈迹。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第33期248-2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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