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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认识误区 避免房地产继承十三大纠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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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七、儿子去世后想收回已赠给孙子的房子 三年前,楚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楼房赠给了孙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为孙子三岁未成年,房子一直由儿子和儿媳妇管理,房产证由儿子和儿媳妇保管。去年楚某儿子不幸病逝后,房子一直由儿媳管理,房产证由儿媳保管。最近儿媳妇要再嫁,她不仅要带走孙子,还要带走赠给孙子的房产。
作者 王子琪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18年第12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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