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对房地产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之后,以突出住房的居住属性为“牛鼻子”来设计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治理机制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房住不炒”的指导思想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得到再度确认,进一步表明了中央对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之风、还原住房居住属性的坚定决心。在中央对房地产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之后,如何在实践中真正保障“房住不炒”就成为了当前经济工作中具有高度紧迫性的重要内容。同时认识到,“房住不炒”只是中间政策手段,最终目的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说的“人人住有所居”,即保障全体人民的居住权、保障全体公民都有适宜住所可居。因此,要在如何实现“人人住有所居”的目标指引下科学全面认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在如何落实居住权保障的视角下推进“房住不炒”的政策实施,进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长效治理机制的建立,而这就需要对房子为何容易被投机炒作、居住权为何容易被侵犯以及如何落实居住权保障等重要问题有深入的理论认识。
出处
《国家治理》
2018年第41期33-39,共7页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理事会联合资助项目"中国城市发展的金融化趋势及金融风险"(项目编号:NSF716110109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