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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主观故意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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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践中,认定销售假药罪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就是针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系假药、已经怀疑或应当怀疑系假药、不能肯定或不应肯定系真药仍予以销售等主观故意的心理状态如何准确认定。笔者就此问题略陈管见,仅与同仁探讨。
作者 赵刚
机构地区 滨海新区大港院
出处 《天津检察》 2018年第5期49-50,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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