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酒店顾客状告五月花饮食公司人身伤害赔偿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影响。现将案情简述如下:原告李萍夫妇带8岁孩子在被告的五月花餐厅大厅就餐,当隔壁包厢服务员开启客人自带酒盒时,伪装成酒盒的爆炸物突然爆炸,致使李萍儿子被炸死,李萍二级伤残。李萍夫妇以被告五月花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爆炸事件,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03万元。
出处
《律师世界》
2003年第5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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