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必须要有“硬约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势在必行.目前,对长江流域实施“硬约束”的时机与条件基本成熟.为此建议:建立健全长江全流域考核机制.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共享的理念下,建议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建立流域水质考核奖惩、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等机制,域内上下游省(市)共同签订具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
出处
《环境经济》
2018年第5期7-7,共1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