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理解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及其功能价值,并据此探索可能的实现路径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相关研究,首先诠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并在探讨其产生的功能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可能路径。笔者认为,"三权分置"格局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应定位为成员权,具有占有、收益和处分等权能;而宅基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实现产权明晰、价值显化、资源整合、制度完善等四方面功能价值。因此,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依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加强配套政策设计,具体包括推进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使用权登记制度、实行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运行机制、健全宅基地"三权分置"风险保障措施。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40-46,共7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权转移增值收益共享研究:形成机理
分配策略及治理机制"(编号:71774086)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城乡统筹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编号:2015ZSTD004)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市域尺度下旅游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研究--以芜湖市为例"(编号:SK2017A026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