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续第10期第18页)
国际转基因产品标识的通行做法是什么?
答:目前,国际上关于转基因标识管理主要分为4类:一是自愿标识,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二是定量全面强制标识,即对所有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如欧盟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0.9%、巴西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3%必须标识;三是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即对特定类别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如日本规定对豆腐、玉米小食品、纳豆等24种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需进行转基因标识,设定阈值为5%;四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即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须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