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黄山谷被加以“修先帝实录,类多附会奸言,诋熙宁以来政事”的罪名,贬官涪州别驾,黔州安置。他于绍圣二年(1095)四月二十三日到达黔州(今四川彭水县)。三年之后,因其表兄张向提举夔州路常平,为“避亲嫌”,他又被诏安置戎州(今四川宜宾)。到了元符三年(1100),宋徽宗即位,他被起复为宣德郎、监鄂州在城盐税,接着又改奉议郎、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又改知舒州,他才于当年十二月由戎州出发东归。除开旅途往返,他在四川住下来的时间是五年零八个月,实际入川岁月是六年多。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45-53,71,共10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