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白乐府诗《公无渡河》历来众说纷纭。陈沆《诗比兴笺》以为此诗“盖悲永王磷起兵不成诛死”。永王“既无戡乱讨贼之才,复无量力守分之智,冯河暴虎,自取覆灭,与渡河之叟何异乎?”陈氏又引《豫章篇》“本为休明人”云云,以为“即此诗所指”。詹瑛《李白诗文系年》云:“陈沆所言,颇得本诗微意。”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则谓:“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Z1期87-88,78,共3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