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办建[2018]9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2018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