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承包用工形式下的责任主体认定研究——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和《劳动合同法》第94条为视角 被引量: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与普通用工形式相比,承包关系下的用工形式涉及到的主体为多方,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复杂多样,甚至趋于模糊化与隐性化。法律规定前后不一给司法实务带来的难题是用工责任主体难以判断。基于对现有立法的解释,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分担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认定,发包方合法发包和违法发包应当遵循不同解决方案,单位承包和个人承包同样需要遵循不同方案。
作者 李帛霖
出处 《山东工会论坛》 2018年第6期73-78,共6页 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53

  • 1寇孟良.论《民法通则》中的连带责任[J].中国法学,1988(2):46-53. 被引量:10
  • 2关中翔.经济审判中各连带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探讨[J].法律适用,1993(11):25-27. 被引量:2
  • 3Larenz.Lehrbuch des Schuldrechts. . 1987
  • 4[德]瓦尔特曼.《德国劳动法》,沈建峰译,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596页.
  • 5田成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06-03/21/content_347917.htm,2016年6月6日访问.
  •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
  • 7Savigny, System des heutigen RSmischen Rechts, Band 3,Bei Deit und Comp, 1840, Berlin, S.309.
  • 8Vgl. Preis, Arbeitsrecht, Individualarbeitsrecht, 3. Auflage, Dr. Otto Schmidt Verlag, 2009, S.268.
  • 9我国《合同法》第36条规定.
  • 10[德]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谢怀拭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65页.

共引文献176

同被引文献15

二级引证文献1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