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法在中国接近四百家法学院中一直不是一个重头的课程,研究它的学者也不多。即便在我所属的中国政法大学这样一个法学学科比较齐全的学校,早先的破产法教学也是放在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课程当中的,在经济法专业学生的课程里,也穿插在企业法课程中讲解一些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破产法教学与研究的这种贫弱状况是与中国法学界对破产法是实体法、程序法还是特别法的争议相关的。由于过于重视破产法的学科属性,反而忽视了其存在的真正价值。
出处
《晟典律师评论》
2005年第2期5-9,共5页
SD & Partner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