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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中法官的诉讼释明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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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法官释明权的基本理论(一)法官释明权概述法官释明权作为一项制度,在我国民法上并无明文规定。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逐渐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倾斜,但就目前来讲,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践中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法官的诉讼指挥权在民事诉讼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当事人知晓事实和法律上的争议,提高诉讼效率,但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并没有对法官的诉讼指挥权的限度作出规定,法官诉讼指挥权的过度行使,会使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力量对比出现明显不平衡的现象,严重的话还会影响实质正义的实现。
作者 李龙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晟典律师评论》 2016年第1期90-103,共14页 SD & Partners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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