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交流的日益深化,中国公民海外移民的规模越来越大,移民年龄也趋于年轻化。未成年人移民的主要途径,是作为附属申请人随父母移民。在离异家庭,子女随直接抚养方父或母申请移民,需要得到不直接抚养方的同意,这往往会引起纠纷。此类纠纷主要涉及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以及子女自身的发展权等权利。本文以三种不同移民类型中出现的纠纷为案例,分析这几种权利的协调和平衡,探讨处理离异家庭子女移民相关纠纷的方法和策略。
出处
《晟典律师评论》
2016年第1期293-301,共9页
SD & Partner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