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司法实务认定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该通知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司法实践通常从主体资格合法性、从属性、有组织性。
出处
《晟典律师评论》
2017年第1期9-64,共56页
SD & Partner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