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者向国家有关部门或媒体等外部机构或个人告发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会遭到用人单位采取严厉的打击报复。对于劳动者这种"吹哨"行为,构建激励、规制及反报复等保护制度确有必要。一方面,要对受保护的"吹哨"行为设置标准,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举报动机的正当性、内部举报的前置性和保护对象的公益性进行全面而综合地考量,从而使"吹哨人"得到合理的保护和救济。另一方面,劳动者负有维护公司利益的忠实义务,同时享有表达个人意见的言论自由。当公司利益和劳动者权利、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过于保护劳动者权利会阻碍公司发展,但一味维护经济的发展又会侵害诸多法益,需通过劳动立法对实质平等的追求、不同权利的取舍和对涉及的社会公益进行衡量,从而达到利益平衡的目的。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68-75,共8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