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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首例考试作弊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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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中,组织20余名学生带作弊器进入考场作弊的鲁某,因是在缓刑期间再次作案,被撤销缓刑。10月12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以鲁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获2年或缓刑不等的刑罚。早在2016年10月,鲁某就曾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河北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作者 窦娟
出处 《法庭内外》 2018年第11期60-61,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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