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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实践论》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实践能力的启示 被引量:1

Implications of On Practice by Mao Ze-dong on Enhancing the Leading Cadres' Ability in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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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新时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原则要求,一些领导干部法治实践能力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借助立法推动工作的主动能力不足、落实常态执法的执行能力不足、接受司法监督的适应能力不足、坚决带头守法的自觉能力不足等四个方面。毛泽东《实践论》关于实践能力提高的主要原则: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社会实践是获得真理认识的唯一途径;毛泽东《实践论》关于实践能力提高的主要方法:两个"反对",即,反对思想落后于客观现实的实践上的"顽固派"、反对思想超过客观现实的实践上的"空谈主义"和"冒险主义"。谋好法治统领,提高立法实践能力;认清法治现实,提高执法实践能力;把握法治规律,提高司法实践能力;做好法治表率,提高守法实践能力。
作者 吴琼华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2018年第4期28-31,共4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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