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与突厥"和亲"问题,已有很多学者做过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研究者所持有的判定政治联姻的标准不统一,所以他们在研究对象的选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得当前唐与突厥"和亲"研究显得十分混乱和矛盾。判定政治联姻的真正标准实际上包含三个缺一不可的方面:必须有婚姻内容,或者说,必须有女人参与;发生于不同政治实体之间;当事双方要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确立相应的姻亲名分。
出处
《中国边疆学》
2015年第2期158-170,共13页
Borderland Studies of China
基金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唐与突厥‘和亲’问题再研究”(2015GH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