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建设天然林与林业分类经营的关系 林业分类经营的思想,世界上一些国家早有理论和成功的实践。但我国过去林业生产没有划分不同类型,没有确立两类林业生产不同目标的经营模式,因而造成“各种不同类型林业的混同,各自的特色得不到发挥,整个林业几乎都处在经济与生态的双重任务的重压之下”。分类经营,采取“分而治之”,让公益性(或生态)林业、产业林业发挥各自特有的功能;二者功能在充分发挥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功能互补,在高水平上达到经济与生态效益最佳。
出处
《林业与社会》
2000年第3期4-6,共3页
Forestry and Societ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