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这个方针是我们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行为准则。要切实执行好这个方针,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三者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首先,加强资源保护是驯养繁殖和开发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我们不做好保护工作,任其乱捕滥猎,或者不能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野生动物资源必将遭受严重的破坏,濒危物种日益增加,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开发利用也就失去了基本条件,成为"无米之炊"了。
出处
《浙江林业》
1998年第5期16-16,共1页
Zhejiang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