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6日,省编委(浙编[1998]53号文)同意增加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编制280名,连同原有的林业公安编制654名,共计934名,全部为全省森林公安专项编制控制数,原使用的事业编制一律核销,其经费开支统一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新增的编制,全部用于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 7月1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号公告公布了《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该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7月31日-8月12日。
出处
《浙江林业》
1998年第5期40-40,共1页
Zhejiang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