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从作品的角度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的认定进行探讨,并对以下影响'避风港'规则适用的因素作出归纳。'避风港'(Safe Harbors),是一种通俗说法,来源于美国1998年制定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第512条,通过设定'通知+删除'的规则,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我国吸收了相关立法精神,并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0-23条规定了针对提供自动传输、自动存储、信息存储空间和搜索链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避风港'规则。尽管有立法层面的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