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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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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分别进行增值税缴纳,所获得税后利润悬殊较大。本文主要以净利润平衡法作为营改增后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的主要方法,并通过案例作证了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为营改增后企业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提供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作者 陈春
机构地区 东海县民政局
出处 《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第10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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