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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2月2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该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发布《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2015年12月24日,公益专项基金账目不透明被民政部'点名'批评。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金丽娅
出处 《中国慈善家》 2016年第2期8-10,共3页 China Philanthro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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