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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是否会引出第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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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企业具备解决社会问题和实现盈利双重目标,已成为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可持续模式,在英国、美国等国家获得了蓬勃发展。过去的七八年间,社会企业的概念、模式、价值等被介绍到中国,并获得第三部门的普遍接受。面对丛生的社会问题,第三部门越来越深地认识到,非营利机构受资金规模等限制,难以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解决社会问题,而社会企业在融合商业(营利)和慈善(非营利)
作者 宋厚亮
出处 《中国慈善家》 2016年第11期2-2,共1页 China Philanthro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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