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对实现残疾群体的'弱有所扶'与'平等、参与、共享'意义重大。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融合概念为认识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提供了新的视野,在实践中引导着具有融合性的残疾人社会服务实践。而我国现行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由于缺乏社会融合的理念指引,导致残疾人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服务满意度不高、残疾人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等问题。因此,应将社会融合既当作手段,也视为目的,从理念、主体、手段、内容、标准化和专业化方面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确保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在促进残疾群体参与融入社会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出处
《残疾人发展理论研究》
2018年第1期94-112,共19页
Exploring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基金
江苏省残疾人研究会2017年重点项目:“当代残疾人就业问题及解决策略”[项目编号2017SC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