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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与复检鉴定结论不同,应如何支付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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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原告: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朱某。原告诉称:被告因交通事故已获赔偿,裁决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属双重赔偿,无法律依据。被告的五级伤残鉴定结论不能作为支付被告工伤待遇的依据,后经鉴定被告伤残等级为七级,应作为支付被告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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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班组》 2019年第7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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