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荣书的小说《刺客传》中的主人公本名'荆棵',上学后被老师改名为'荆轲',为了与历史上的荆轲有所区分,本文中的'荆轲'即指'荆棵'。'荆轲',东北人,跟着他同村的'高人'去大城市打工,干了半年,春节前回家,分文未得。'高人'为挽回面子,带着'荆轲'去挣快钱。内蒙某村三人:前任村长、资深会计、新任村长的侄儿要'合股''为民除害',理由很清晰:前任作为落败的一方完全被新任鄙视了,一点好处得不到;资深会计帮助新任村长夺权成功后,新任抛弃了之前对他的承诺;
出处
《长江文艺》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X期159-16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