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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对投资者影响探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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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在经济下行环境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调整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服务于我国的企业向外扩张,保持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合并列报影响投资者主要表现在判断企业质地、企业应收账款票据化动机、优化偿债能力指标和企业现金流量状况的难度有所增加。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66-69,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财政专项课题)(课题编号:2018CA05)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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