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鲁和技术维护费用的处理我公司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应当如何作相关会计处理呢?(江苏省王卫东)在线专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减免税款"专栏反映。(1)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出处
《财会学习》
2015年第9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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