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增值税存废争议由来己久。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政策在房地产调控中存在税负过重、重复征税、计税依据不合理、优惠政策不健全和征管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另一方面,"营改增"之后,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的税种减少,税权减少,如果废除土地增值税,地税系统已无存在必要。笔者认为,在目前"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废除土地增值税,合并国地税系统,既符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经济内在要求,又是精兵简政提高税收服务的政改外在要求。
出处
《财会学习》
2015年第16期130-1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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