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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增值税扣税法在企业财务核算上的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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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规定于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对生产缝纫机、自行车、电风扇的企业,将工业环节缴纳的工商税改征增值税,用购进扣税法核算税额。这一新的征税办法,对贯彻合理负担政策、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和稳定国家财政收入,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简便易行,从而得到了各方面的赞同,为使购进扣税法更好地体现增值税的政策精神。
出处 《武汉财会》 1984年第1期35-3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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