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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武汉市一商系统的税后利润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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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五月武汉市一商系统实行了“税后利润承包”,承包任务是以上年利、税入库实绩增加一定幅度确定的,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现就承包议论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一、税后利润承包的主要特点 1.实行税后利润承包,对原利改税的留利办法不变,企业完成了承包任务,除按利改税的办法提取留利外,再按上交利、税超额数实行二、八分成,能促进企业多超多留。 2.超额分成以承包单位结算,这既适合税利并存的要求,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又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3.承包规定了责、权、利紧密结合的具体内容,企业所得既有税后留利,又有超额分成;职工分配将综合奖改为奖金与利润挂勾。
作者 肖慕何
出处 《武汉财会》 1984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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