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九八三年六月开始,我国的国营企业全面实行了“以税代利,税利并存”的制度。实践证明,第一步利改税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对此,赵紫阳总理曾指出:在国营企业实行以税代利的制度较之其他办法具有更多的优越性。有可能成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钥匙和突破口。这个方向应当肯定下来。襄樊市利改税第一步的实践充分说明,国营企业实行以税代利是一项比较成功的改革。利改税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在我市历时五年,效果十分明显。一九八三年底,全市四百六十七户实行以税代利的企业实现产值61,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实现利润9,6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4.7%,上交所得税3,801万元,比上年同期入库利润增长43.3%。今年元至五月份,实行以税代利的企业产值,利润和上交所得税又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6.3%和4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