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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价格浮动仍应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实物负责制”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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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八五年《商业会计》第二期,黄大成同志《论零售价格浮动的核算对策》(以下简称《对策》)一文,对当前零售商业按五种价格(即转批价、优惠价、削减价、政策性调价,自由浮动价)出售商品的核算方法分别作了论述。笔者认为,前四种价格的核算方法无可非议,而第五种“自由浮动价”的核算方法还得商榷。《对策》认为,在零售价格变动频繁的情况下,在核算上只有采取进价金额核算法,才是比较适合的。诚然,采取进价金额核算。
机构地区 京山县百货公司
出处 《武汉财会》 1985年第9期34-,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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